首钢股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6年付息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30 17: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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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524339.SZ   债券简称:25首迁GK0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5首迁GK02”或“本期债券”、债券代
码524339.SZ)将于2026年7月2日支付2025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的利息
  “25首迁GK0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日,凡在2026年7月1日
(含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
品种二)至2026年7月2日将期满一年。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92%,每手“25首迁GK02”(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19.2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5.36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9.20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5首迁GK02”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付息工作。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
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
地入库。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
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的规定,自
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名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联系人:徐晓春
  电话:010-88295606
  传真:010-88292055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5层
联系人:刘宇昕、陆昊
电话:010-56377828
传真:010-58377858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电话:0755-2189999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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