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药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持
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九洲药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99,061.94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1 月 29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结项名称 收购中山制剂工厂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
结项时间 2026 年 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18,500.00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17,681.40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903.28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903.28
注: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
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
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
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
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影响
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收购中山制剂
工厂 100%股权并增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03.28 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继续支付相关应付未付款,并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签署的相关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
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
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所涉
及的相关事项。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九洲药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钟杰 唐 澍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