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9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收到法院受理破产预重整申请的《决定书》。
仲裁费等。
南浔农发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如果南浔农发公司破产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
整,将有利于优化南浔农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南浔农发公司的持续经营及
盈利能力。公司前期已经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本次仲裁进展情况预计不
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作为申请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被
申请人湖州吴兴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农发”)、衢州一海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海农业”)、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浔农发”)、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农发”)、
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发”)、杭州汉世伟食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杭州汉世伟”)和天邦食品支付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
仲裁费。2024 年 7 月,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号(2024)杭仲 01 裁
字第 532 号、第 533 号、第 534 号、第 535 号及第 544 号出具的对应的 5 份裁决
书,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项 1,150,952,497.40 元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
裁费、律师费等,被申请人杭州汉世伟、天邦食品对 5 份裁决结果所确定的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基本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5)。
出具的 5 份《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
的(2024)杭仲 01 裁字第 532 号、第 533 号、第 534 号、第 535 号及第 544 号
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依法立案执行。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83)。
号裁决书,裁决吴兴农发向申请人浙江建投支付建安工程费、管理费人民币
仲裁费,被申请人杭州汉世伟、天邦食品对上述裁决结果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
清 偿 责 任 。 详 情 参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122)。
等法律文书。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4)杭仲 01 裁字第 545 号裁决书已发
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依法立案执行。强制执行具体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执行措施
(查封、冻结等),并完成对案涉五家子公司猪场及杭州汉世伟所持股权的资产
评估。涉案五家子公司(被执行人富阳农发、南浔农发、吴兴农发、建德农发、
一海农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向杭州中院申请执行转破产。后杭州中院将执
行案件移送上述五公司属地基层法院进行破产受理审查。富阳、建德两法院因管
辖权问题将案件移送杭州中院。其中,富阳农发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收到《浙江
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传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杭州中院听证,其余四家尚在审查中。
态养殖有限公司提出的预重整申请。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
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进 入 重 整 阶 段 。 详 情 参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本次重大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浔法院”)出
具的《决定书》((2026)浙 0503 破申 25 号)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2026)浙 0503 破申 25 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其公司具有重整可能性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湖州南
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
本院查明,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注册资本
为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海,现有股东为杭州汉
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住所地位
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和平村,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猪养殖与销售;农作
物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畜牧养殖技术咨询服务;畜牧业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另查明,根据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情况等资料显示,该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公司股东会决议向本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
本院认为,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系由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准登记,住所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和平村,故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
权。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且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属于破
产法规定的破产适格主体。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破产原因。现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经股东会
决议,以其公司具有重整可能性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预重整,为维护广大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破产拯救功能,应予准许。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七十条规
定,决定如下:
对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
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
情况表》。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
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7,877.38 万
元(不含已撤诉案件),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56%。公司(包括控
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南浔法院决定对南浔农发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如果南浔农发公司破产预重
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南浔农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南浔农
发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前期已经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本次
仲裁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
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组成人员通知书》((2026)浙 0503 破申 25 号);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附表:
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收到应诉通知 涉案金额(万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机构 案件进展
书/传票时间 元)
江苏欧美钢结构幕墙
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贵港市汉世伟食品科技有限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司 纷
有限公司安徽分公
司、汪洋
寿光豪格斯莱特养殖设备有限
河北福航汉世伟农业 公司、碧农环境科技(浙江)有
开发有限公司 限公司、第三人:中国电建集团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欧美钢结构幕墙科技有限
贵港市汉世伟食品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技有限公司 纷
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汪洋
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淮北
安徽天安有机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汉
浙江汇成建设工程有 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建德农发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限公司 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 纷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何峰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阜阳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汉世
限公司和县支行 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天邦食品
收到应诉通知 涉案金额(万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机构 案件进展
书/传票时间 元)
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天邦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濮耐建材有限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司 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汉世伟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
司上海分行 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院
注:1、2026 年 6 月 9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的涉案金额 1000 万元以下且未结案案件共计 36 件,其中:3 项案件已结案,涉案金额 653.26 万元;23 项案件正在履行中,涉
案金额 3,735.83 万元;10 项案件正在审理中,涉案金额 3,189.2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