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6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区301大楼603会议室。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 次 会 议 现 场 出 席 及 网 络 出 席 的 股 东 和 股 东 代 表 共 75 人 , 代 表 股 份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
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 74 人,代表股份 9,866,8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112%。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
人)共 73 人,代表股份 1,109,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622%。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73 人,代表股份 1,109,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622%。
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028,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554%;反对 7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8%;
弃权 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4501%;反对 7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5824%;弃权 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耿春丽律师、李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