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30 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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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7 月 3 日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52.6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3%
  ?本次解锁股票涉及人数:21 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田中精机”)于2026年5
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解锁期”
指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以下简称“解锁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划授予权益     公告日总股本
                          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共21人)
           合计               131.50    42.28%    0.8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售期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
过 48 个月。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
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
并宣告终止实施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失效。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授予的
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公
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发生
过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且经核查后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可参
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推迟至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6个月后授予其限制
性股票。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40%
   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     30%
   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     30%
   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
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
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
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相关规定。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0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60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32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条件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
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解除限售前最近一次考核结果确认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
应的个人层面标准系数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
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六)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以 9.80 元/股的价格向 21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31.5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3 日。
  (八)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九)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十)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一)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关于本次解锁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首次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中,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该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全部作废。因此公司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36 人调整为 35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123.50 万股调整为 120.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5 年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
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认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即将成就,现就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锁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符合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解锁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首次授予部分                             ZF10521 号) :公司 2025
 第一个解锁期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    收 入 为 316,256,151.32
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元,公司业绩满足考核要
                                    求。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条件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
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解除限售前最近一
次考核结果确认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         票 的 21 名 激 励 对 象 2025
应的个人层面标准系数情况如下:                     年度个人层面考核评价结
 考核结果         90>  80>              果均为优秀,对应个人层面
        S≥90            S<60
  (S)        S≥80  S≥60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不合格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D)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
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
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
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锁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7 月 3 日。
 (二)解锁数量:52.60 万股。
 (三)解锁人数:21 人。
 (四)授予价格:9.8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锁情况:
                                           可解锁数量占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 可解锁数         获授的第一类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股) 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共21人)
     合计(21人)           131.50      52.60    40.00%
 六、本次解锁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解锁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7 月 3 日
 (二)本次解锁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52.60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本次解锁后解锁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数量        本次变动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53,435         -526,000     12,827,43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703,257       1,008,000    144,711,257
     总股本               157,056,692         482,000    157,538,692
  注:1、本次解锁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解锁完成后,公
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八、律师关于本次解锁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7 月 3 日进入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在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未发生导致本次解除限售的解除限售条件不成
就的相关负面情形的前提下,本次解除限售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
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 号》及《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
   (四)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随着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成就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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