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7 月 3 日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8.2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1%
?本次归属股票涉及人数:35 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田中精机”)于2026年5
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二类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国籍 限制性股票数 划授予权益 公告日总股本
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竹田健悟 核心业务人员 日本 5.00 1.61%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共35人)
首次授予部分 123.50 39.71% 0.79%
预留部分 56.00 18.01% 0.36%
合计 179.50 57.72% 1.1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
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
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失效。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
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授予的
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公
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
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
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
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及各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
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
份同样不得归属。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
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相关规定。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6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32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
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保持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6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32 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条件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
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最近一次考核结果确认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
层面标准系数情况如下: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
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
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六)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以 9.80 元/股的价格向 21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31.5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3 日。
(八)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九)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十)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一)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关于本次归属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首次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中,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该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全部作废。因此公司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36 人调整为 35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123.50 万股调整为 120.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
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止。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进入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应满足 12 个
任职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 信 会 师 报 字 [2026] 第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
为 316,256,151.32 元,公司
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业绩满足考核要求。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条件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
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最近一次考核结
果确认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 “良
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标准系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
数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的 36 名激励对象
考核结果 90> 80> 中:1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
S≥90 S<60
(S) S≥80 S≥60 合激励对象资格,其余 35 名
不合格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D) 优秀,拟归属股份可全部归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属。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
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
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 年 5 月 15 日。
(二)归属数量:48.20 万股。
(三)归属人数:35 人。
(四)授予价格:9.80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和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
通股。
(六)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
获授的第二类
可归属数 已获授予的第
姓名 职务 国籍 限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 二类限制性股
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竹田健悟 核心业务人员 日本 5.00 2.00 4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共34人)
合计(35人) 120.50 48.20 40.00%
六、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7 月 3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8.20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7 日,公司已收到 35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
民币 4,723,600.00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482,00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人民币 4,241,600.00 元,增加后总股本为 157,538,692.00 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归属事项进行验资,并于 2026 年 6 月 7 日出具《浙
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 号)。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7 月 3 日。
八、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数量 本次变动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53,435 -526,000 12,827,43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703,257 1,008,000 144,711,257
总股本 157,056,692 482,000 157,538,692
注:1、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流通的 52.60 万股的影响。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
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总股本将由 157,056,692 股增加至 157,538,692 股,按新股本计算,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5 年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次归属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7 月 3 日进入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在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未发生导致本次解除限售的解除限售条件不成
就的相关负面情形的前提下,本次解除限售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
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 号》及《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
(四)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随着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成就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