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
荐机构”)作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新疆天业”、
“公司”)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300,000
万元,共计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 36,226,037.84 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3,773,962.16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到位,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57 号《验证
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
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0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万元,其余用于新疆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年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7,750.83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14,327.72 万元(包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
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项目投资 拟投入 累计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进度
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
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
(一)
产业链
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
项目
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
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
(二)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100.00
合计 314,868.38 300,000.00 287,750.83 95.92
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尾款已基本支付完毕,公
司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予以结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成,公司同意将募
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
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
项目”结项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 401,906.76 元、19,101.80
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 564,860.78 元,共计节余募集资
金 985,869.34 元,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和
利息收入,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节余募集资金
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
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56.49
注: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的募集资金扣减了发行费用,“节余募
集资金金额”为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了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实际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
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657657601013000101316 401,906.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
分行
合计 / 985,869.34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
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照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
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已满足结项条件,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余募集资金转至“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统一管理,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的“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
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天业汇祥与保荐
机构、开户银行就“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及“补
充流动资金”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
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预计结项日期 调整后结项日期
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
料项目
(二)延期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重点项目,公司一贯重
“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
视、关注该项目的筹备和建设工作,其中,
精细化学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尾款已基本
支付完毕,公司拟对其进行结项。
“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已于 2025 年 7 月成功打
通全流程,顺利产出高性能树脂原料。由于该项目系全国首套装置设计,在后续
项目试生产连续运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缺陷,通过公司与设计院交流,设计缺
陷需完善后,项目才能正常运行,设计院已就缺陷部分重新设计,并且在 2026 年
该项目尚有较大金额的项目尾款待支付,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进一步
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证募投项目最终顺利完成并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天业汇祥年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实际出发,针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进
展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结项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上市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
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业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志丹 蔡 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