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8 证券简称:金鹰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4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 9 名董事,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产生;另外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伟同志、肖绪明同志、宋鸿娟同志、李波同志、李海浪同志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同意提名茅国伟同志、李闻一同志和
邬平波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
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茅国伟同志、李闻一同志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邬平波同志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
并书面承诺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
事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三年。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段勤涛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该名职工董事与
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不含职工董事)
一、张伟同志简历
张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
经济师,现任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伟同志自 1987 年 8 月
起曾任职于上海铁路局,历任松江车务段团委副书记、上海分局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东华地
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铁路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铁路经济
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开发部主任;2020 年 8 月至今,任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伟同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伟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肖绪明同志简历
肖绪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正高
级工程师,现任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肖绪明同志自
所工艺研究室主任、产品管理室主任、副所长、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党委委员等职务;
截至目前,肖绪明同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绪明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宋鸿娟同志简历
宋鸿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 11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高
级会计师,现任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收入部)主任,兼任金鹰重型工程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宋鸿娟同志 1999 年 8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郑州铁路局武汉分局任职,
自 2005 年 12 月起在武汉铁路局任职,历任财务处会计师、副科长、科长、副处长、财务部
(收入部)主任兼税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资金结算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所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宋鸿娟同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
公司任职外,宋鸿娟同志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宋鸿娟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李波同志简历
李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
任飞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波同志自
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地路处副处长、设计集团泰国分公司总经理兼海外部二级
项目经理、飞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兼任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波同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中国铁路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任职外,李波同志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李波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李海浪同志简历
李海浪,男,1981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现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副所长、北京铁科英迈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海浪同志
自 2006 年 7 月起历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研究实习员、
副研究员、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北京铁科英迈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起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副所长、北京铁科英迈
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5 月起兼任铁科数智交通技术(成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海浪同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中国铁道科
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任职外,李海浪同志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
李海浪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茅国伟同志简历
茅国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上海泰吉十
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青
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同时兼任上海市松江
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成员。
茅国伟同志自 1988 年 4 月起曾任职于上海市高、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上海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法官、上海市浦东新区农委组织部、上海市铭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华益律师
事务所、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上海
云朴律师事务所;2025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泰吉十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至目前,茅国伟同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茅国伟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李闻一同志简历
李闻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中
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专硕中心主任、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
员会主任,兼任湖北省财务共享服务学会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
化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社会科学界委员会委员等,珠海全球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闻一同志自 1995 年 7 月起曾任职于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武汉纺织大学;2015 年
会计专硕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李闻一同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闻一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邬平波同志简历
邬平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交通大学轨道交通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车辆工程与振动噪声研究
所所长。
邬平波同志自 1997 年 7 月起任职于西南交通大学。历任西南交通大学牵引动力国家重
点实验室讲师、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3 年 4 月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轨道交通
运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车辆工程与振动噪声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铁道学会标准化专业技
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铁道学会车辆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邬平波同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邬平波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