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52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
学品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
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 2027 年 6 月 30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3,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300,000 万元,共计募集资
金 300,000 万元 ,减除发行费用 36,226,037.84 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 为
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57 号《验证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万元,其余用于天
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
两个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募集资金
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
(1) 118,645.36 112,000.00
化学品项目
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
(2) 116,223.02 108,000.00
目
合计 314,868.38 3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7,750.8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 拟投入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号 用途 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
产业链
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
(1) 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 118,645.36 112,000.00 111,107.83 99.20%
品项目
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
(2) 116,223.02 108,000.00 96,643.00 89.48%
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
合计 314,868.38 300,000.00 287,750.83 95.92%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尾款已基本支付完毕,公司同意将募集资
金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予以结项。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成,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
项。
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结
项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 401,906.76 元、19,101.80 元,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 564,860.78 元,共计节余募集资金 985,869.34 元,节余募
集资金包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情况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金额(元)
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
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564,860.78
注: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的募集资金扣减了发行费用,“节余
募集资金金额”为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了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截止 2026 年 6 月 23 日,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65100100000000000019 19,101.8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657657601013000101316 401,906.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3016028329200230112 564,860.78
合计 / 985,869.34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
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
出。
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
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已满足结项条件,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985,869.34 元投向“天业汇祥
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使用,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统一管理,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的“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
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简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
再使用,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
公司、天业汇祥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
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
况作出的慎重决定,可以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原预计 调整后
项目名称
结项日期 结项日期
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
料项目
(二)延期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重点项目,公司一贯重视、关
注该项目的筹备和建设工作,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5 万吨超净高纯
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尾款已基本支
付完毕,公司拟对其进行结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已于 2025 年 7 月
成功打通全流程,顺利产出高性能树脂原料。由于该项目系全国首套装置设计,在后续
项目试生产连续运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缺陷,通过与设计院交流,设计缺陷需完善后,
项目才能正常运行,设计院已就缺陷部分重新设计,并且在 2026 年 6 月完成施工。缺
陷修复后需要重新试车,检验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行能力。此外,该项目尚有较大金额的
项目尾款待支付,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进一步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证
募投项目最终顺利完成并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
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天业汇祥年产 22.5 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结项时间延期至不
晚于 2027 年 6 月 30 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实际出发,针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展作出
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结项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
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实质性变更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