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9 22: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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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6-052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6 月 29 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54.0961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6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50 名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54.0961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
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
票交易的情形。2026 年 5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分);同意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量由 383.4313 万股调整为
预留部分授予股份数量由 76.6096 万股调整为 113.3822 万股。北京浩天(上海)
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 2026 年 6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价格为 9.84
元/股(经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150 名激
励对象授予 454.0961 万股(经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726%。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
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
予日)》,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与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8 股,不送红股。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已完成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
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
存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
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4.77 元/股
调整为 9.84 元/股(含预留部分)
                  ;同意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数
量由 383.4313 万股调整为 567.4783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份数量由 306.8217 万
股调整为 454.0961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股份数量由 76.6096 万股调整为 113.3822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
明确意见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予 454.096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归属的期
 间不包括在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以下区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
 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注: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占授予限        占本激励
                                  获授的限制
序                                             制性股票        计划公告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号                                             总数的比        日股本总
                                  (股)
                                              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8 人)
二、其他激励对象( 142 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42 人)        3,168,183   55.829%     0.506%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50 人)         4,540,961   80.020%     0.7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作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
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并同意以人民币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
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
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测算参数选取如下:
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期限的年化波动率);
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预测算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
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      需 摊 销 的 总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性股票数量      费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
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
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
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
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首次授予日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的
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
予的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符合《管
理办法》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三)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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