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9 22: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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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广和通”)拟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
“航盛电子”)37.16%股份,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
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
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十二个月
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纳入累计计算
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聪       卢乾明        何迎港
           戴泽伦         魏壮川        黄希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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