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月 26 日发出。会议由独立董事刘树艳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
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林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陆洋先生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暨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材料公司股权回购事项解决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
回避表决。
据。
途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刘树艳、臧昕、邢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