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51,321,04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4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 人,代表股份 24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31%。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23 人,
代表股份 24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1%。
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亦亲自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
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江美珠女士和许龙飞女士
四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候选人
获得选举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获得选举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姓 名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李有财 51,501,859 99.8670% 180,816 72.5004%
刘作斌 51,329,856 99.5335% 8,813 3.5337%
江美珠 51,321,855 99.5180% 812 0.3256%
许龙飞 51,321,855 99.5180% 812 0.3256%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
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潘琰女士、童建炫先生和邓晓岚女士三人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候选人
获得选举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获得选举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姓 名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潘 琰 51,501,855 99.8670% 180,812 72.4988%
童建炫 51,321,853 99.5180% 810 0.3248%
邓晓岚 51,329,853 99.5335% 8,810 3.53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徐新律师、蔡庆虹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