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6-024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至实际控制人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实际控制人罗爱文女士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股股东仍为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罗爱文女士,一致行
动人仍为罗爱明先生、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一控制下的协议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形式转让本次协议受让的股份。在后续增持、减持股份过程中严格遵守《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快意电梯”或“目标公司”)于近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快意股权与实制控制人罗爱文女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快意股权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 25,251,59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7.5%)转让给罗爱文女士,转让价格为 12.348 元/股,转让价款合
计为 311,806,658.02 元。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的
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持股主体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
罗爱文 57,216,910 16.99% 82,468,502 24.49%
罗爱明 15,893,378 4.72% 15,893,378 4.72%
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23,203,508 66.29% 223,203,508 66.29%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清溪上元路五号
法定代表人:罗爱文
注册资本:10,703.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7640206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股权投资
经营期限:2011-05-26 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罗爱文持股 95.28%,罗爱明持股 4.72%。
转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罗爱文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经查询,受让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转让方与受让方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让方:罗爱文,身份证号码:442527************,住所:广东省东莞市
****。
鉴于: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74,以下简称“快意电梯”)控股股东,罗爱文女士为
快意电梯实际控制人,快意股权、罗爱文女士、罗爱明先生、鹤壁市合生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快意电梯具有一致行动的股东,截至本股权转让
协议签署日:快意股权直接持有快意电梯股份148,042,820股,持股比例为43.97%;
罗爱文女士直接持有快意电梯股份57,216,910股,持股比例为16.99%。
的快意电梯股份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现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条款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快意股权同意将其持有的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转让给罗爱文女士。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价款支付
经协商一致,转让价格为12.348元/股,以上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之日
的前一个交易日快意电梯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90%。即快意股权转让给罗爱文
女士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11,806,658.02元。
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30个交易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首笔20%的转让
价款人民币62,361,331.6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贰佰叁拾陆万壹仟叁佰叁拾壹元陆
角整);本协议约定转让股份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
后 30 个 交 易 日 内 , 受 让 方 应 向 转 让 方 支 付 第 二 笔 30% 的 转 让 价 款 人 民 币
在本协议约定转让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即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
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第三笔50%的转让价款人民币155,903,328.98元(大写:人
民币壹亿伍仟伍佰玖拾万叁仟叁佰贰拾捌元玖角捌分)。
第三条 股份过户
义务;
确认意见书》后,共同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
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有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每逾期一日应向该转让人支付未足额付款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四条 税费承担
因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所产生的印花税、过户费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如因同一控制下转让涉及的企业所得税
等其他税费,由转让方依法自行承担。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未被司法冻结、无权属争议。
其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相关承
诺。
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则。
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或
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
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 生效与终止
日起成立,自上市公司按监管要求披露权益变动公告之日起生效。
户登记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如
有)应予退还。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提交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上市公司留存壹份,其余用于
办理监管确认及股份过户手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制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快意股权,实制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仍为罗爱文女士、罗爱明先生、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其他事项说明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相关承诺。
形式转让本次协议受让的股份。在后续增持、减持股份过程中严格遵守《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