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火星
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星人”或“公司”)可转债项目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火星
人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火星人厨
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8,999,000.00 元,扣除与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费用 10,246,255.7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18,752,744.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407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注)
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合计 100,349.85 52,899.90 55,879.02
注: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发展需要,终止“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技改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对应的剩余募
集资金投入“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
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三)拟终止的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55,879.02 万元,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4,694.01 万元。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尚需支 利息及理
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 累计投入
序 项目 付的募 财净收益 节余资金
集资金投 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号 名称 集资金 (扣除手 =①-②-③+④
入金额 投入金额① 总额②
金额③ 续费)④
智能
厨电
生产
基地
建设
项目
合计 52,899.90 55,879.02 34,694.01 2,200 2,250.53 21,235.54
注 1:利息及理财净收益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
额为准。
注 2: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支付。
(四)审议程序
于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
根据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中“回售条款”之“附加回售条款”的规定:“若本
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被
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
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
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
自动丧失该回售权,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发行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
金专户事项是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及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需
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符合发行人
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形成年新增 12 万台集成灶、10 万台洗碗
机、5 万台燃气热水器及 2 万台厨房配套电器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募投项目预计
完成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受下游市场持续走弱影响,公司先后两次对项目完工时点进行延期调整:
第一次延期: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同步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将预定可使用
状态由 2025 年 6 月 30 日顺延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第二次延期: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
荐机构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将预定可使用状态由 2026 年 6 月 30 日顺延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原“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52,899.90 万元,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4,694.01 万元,尚需支付 2,200 万元募集资
金。公司经审慎评估市场及行业环境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该募投项
目实施的外部环境已发生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该募投项
目。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持续深度调整,商品房销售规模大幅收缩,集成灶需
求与新房装修高度绑定,行业新增配套需求显著下滑;存量翻新虽具备长期增长
潜力,但短期行业处于深度去库存周期,市场竞争白热化。若持续推进大额产线
投入,存在投资回报不及预期风险,原项目实施的市场基础已发生变化,拟新建
生产线的必要性显著降低,基于审慎经营考量,公司决定终止本募投项目。
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与整体风险可控并重的原则,对投入规模大、建设
周期长且预期效益不确定的项目持审慎态度。综合考量行业竞争态势、市场环境
变化及项目实施效果,公司对该项目投入节奏进行合理把控,避免因投入产出不
匹配而导致资源浪费或资金使用效率下降。鉴于短期内尚无具备现实可行性的替
代项目,拟终止该募投项目,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盈利质量,从而增强公司
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原募投项目在当前阶段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不突出,且难以实现
原市场环境下设定的预期目标。为更好地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综合评估项目
投资风险,秉承审慎性原则与成本效益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终止该募投项目,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该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公
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针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公司
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
进行科学、审慎的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契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切实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将根据新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
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系根据目前行业市场形势、项目实际情况以及
公司自身经营战略和产能规划等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审议终
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在程序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火星人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终
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楼黎航 周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