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6-23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层会议室。
开。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
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25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06,044,35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63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153,505,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17%。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31,09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90%。
(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杨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逐项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1 《选举范志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8,672,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99.92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780%。
该议案获得通过,范志红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1.02 《选举张海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8,671,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99.92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13,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768%。
该议案获得通过,张海滨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杨艳律
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
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