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核,我们对公司拟实施的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持股计划” )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
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