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6-04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公司二层会议室。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7,703,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84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4,430,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08%。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尧子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388,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4231%;弃权 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115,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4.6182%;反对 1,17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96%;弃权 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722%。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15,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14%;弃权 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42,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470%;反对 9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08%;弃权 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705,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344%;弃权 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432,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9145%;反对 9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14%;弃权 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32,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366%;弃权 1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59,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6145%;反对 9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64%;弃权 1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1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22%;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42,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466%;反对 9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94%;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33,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350%;弃权 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60,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6202%;反对 9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75%;弃权 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25,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372%;弃权 1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52,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867%;反对 9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25%;弃权 1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23,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394%;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50,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785%;反对 9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75%;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21,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01%;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4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695%;反对 9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5%;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19,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07%;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46,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633%;反对 9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26%;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76,572,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579%;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298,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3681%;反对 9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79%;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21,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366%;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47,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687%;反对 9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64%;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13,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388%;弃权 1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40,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375%;反对 9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13%;弃权 1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07,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16%;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34,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118%;反对 9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33%;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0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22%;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32,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056%;反对 9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94%;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86,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373%;弃权 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413,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8355%;反对 9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5%;弃权 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589,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78%;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16,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4414%;反对 9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37%;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经修订及重述的股份
收购协议>及<经修订及重述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14,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26%;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41,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412%;反对 95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47%;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订稿)>
(八)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99,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366%;弃权 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426,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8896%;反对 9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64%;弃权 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30,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373%;弃权 1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57,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6063%;反对 9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5%;弃权 1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541,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3690%;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268,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2416%;反对 1,0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43%;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31,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366%;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57,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6096%;反对 9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64%;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21,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01%;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4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695%;反对 9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5%;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22,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01%;弃权 1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49,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744%;反对 9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5%;弃权 1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评
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21,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01%;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4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695%;反对 9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5%;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评估机构以及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19,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09%;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46,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613%;反对 94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47%;弃权 1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
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07,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16%;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34,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118%;反对 9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33%;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07,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16%;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34,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118%;反对 9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33%;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78,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01%;弃权 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405,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8036%;反对 9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5%;弃权 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07,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3656%;弃权 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34,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142%;反对 1,0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59%;弃权 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09,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07%;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36,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224%;反对 9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26%;弃权 14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597,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56%;弃权 1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24,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4712%;反对 95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87%;弃权 1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10,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3651%;弃权 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37,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5253%;反对 1,0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97%;弃权 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678,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01%;弃权 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405,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8036%;反对 9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5%;弃权 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598,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3685%;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2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4749%;反对 1,0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90%;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6,581,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3423%;弃权 17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23,30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4057%;反对 9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14%;弃权 17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孟扬律师、唐慧敏律师现场见证本次
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
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