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6-045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6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
(1)公司于 2026 年 06 月 1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将《关
于全资三级子公司注销生产地址的议案》《关于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19 日收到公司股东吉林省厚土兰德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土兰德”)出具的《关于向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罢免王伊安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
罢免钟雨菲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许明哲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
本次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20 日收到厚土兰德出具的《关于撤回提请罢免许
明哲董事议案的申请书》,鉴于许明哲先生已于 2026 年 6 月 20 日辞去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等相关职务,厚土兰德撤回此前提交的《关于罢免许明哲先生董事职务
的议案》,不再就该董事职务罢免事项提请股东会审议,仍提议将《关于罢免王
伊安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罢免钟雨菲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
鉴于厚土兰德(截至临时提案提出日持股数量 128,754,021 股,持股比例
合法定及章程要求,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且向本次股东会审议增加临时提案
事项已获过半数的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罢免王伊安先生董事职务
的议案》《关于罢免钟雨菲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7 人,代表股份 1,265,695,21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0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67,418,12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18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4 人,代表股份 298,277,0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15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5 人,代表股份 298,277,68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4 人,代表股份 298,277,0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52%。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9,500,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03%;
反对 17,77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42%;弃权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55%。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2,083,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9585%;弃权 28,421,3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85%。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6,259,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43%;
反对 11,6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6%;弃权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9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8,842,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8893%;弃权 27,834,6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6,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18%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5,905,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63%;
反对 37,062,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8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2155%。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8,487,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4255%;弃权 2,7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43%。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5,764,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51%;
反对 37,147,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5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219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8,346,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2.4541%;弃权 2,7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1%。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