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32层会议室
(三)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桂文先生
(六)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广东广州日报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25 人,代表股份 770,214,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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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764,503,9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三)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20 人,代表股份 5,710,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18%。
(四)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场 和 网 络参 加 本 次会 议 的 中小 投 资 者共 计 622 人 , 所持 有 表 决权 的 股 份为
(五) 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由见证律师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507,0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081%;反对 596,9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弃权 110,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06,7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171%;反对 5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4457%;弃权 1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72%。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501,3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074%;反对 591,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8%;弃权 12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01,0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174%;反对 59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3512%;弃权 1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15%。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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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769,488,3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057%;反对 615,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0%;弃权 110,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88,0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899%;反对 6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7764%;弃权 1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37%。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502,0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075%;反对 595,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3%;弃权 117,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01,7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296%;反对 59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4124%;弃权 11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80%。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8,989,4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409%;反对 1,106,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7%;弃权 118,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89,1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592%;反对 1,10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9.3688%;弃权 11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20%。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办法〉〈高级管理人
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激励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478,3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044%;反对 62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弃权 114,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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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78,0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149%;反对 6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8814%;弃权 1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7%。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69,469,112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032%;反对 627,9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5%;弃权 117,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68,839 股,占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539%;反对 62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9881%;弃权 11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80%。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和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 见证律师:李波、王嘉南
(三)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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