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9 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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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15:00。
楼 406 会议室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人数                                    6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人数                             29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份数量                      1,212,537,604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股份数量                    27,291,57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份数量占比                        46.1919%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份数量占比                    1.0397%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4,834,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971%;反对4,789,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4,831,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969%;反对4,760,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6,075,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972%;反对3,688,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300,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187%;反对3,688,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64%;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前公司总股本262,5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4,362.50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未分配的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议案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5,557,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555%;反对4,063,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782,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748%;反对4,063,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31%;弃权2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子议案5.01 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
限公司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合计持有748,771,28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85,916,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531% ;反对4,987,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913,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747%;反对4,987,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95%;弃权1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5.02 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合计持有463,003,58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771,706,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410% ;反对5,006,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93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521%;反对5,006,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55%;弃权1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4%。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子议案5.03 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4,728,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886%;反对4,968,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953,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195%;反对4,968,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04%;弃权1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6,945,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5.5705% ;反对4,958,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29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7.00 关于选举王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3,914,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230%;反对5,730,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139,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180%;反对5,730,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258%;弃权1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选举王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议案8.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4,606,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787%;反对5,101,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831,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832%;反对5,101,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41%;弃权1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分别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见证情况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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