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26-020 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孟繁丽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营业绩责任书》
。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算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
。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人民币
为止,本年度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
未超过经股东会批准之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限额。
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
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谢军、何
清波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授信人
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1 年。贷款方式为信用。
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
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