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9 2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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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公众股。
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33,33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58%;若以回购
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16,667 股,
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
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全部授出的风险。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
风险。
权激励计划账户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同时进一步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
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
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
  公司计划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
(含),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确定,具体回购金额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若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 833,33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58%;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16,667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的 0.2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股份。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24.21%。
财务运营,不会加大公司财务风险。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和下限人民币 1,500 万元及
回购价格上限 36 元/股分别进行测算,公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33,333 股和 416,667 股。
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如果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 833,333 股,并假设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并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35,700,000        25.03%     36,533,333        25.62%
  无限售流通股        106,912,558        74.97%      106,079,225        74.38%
   股份总数         142,612,558        100.00%     142,612,55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果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 416,667 股,并假设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并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35,700,000        25.03%       36,116,667        25.33%
  无限售流通股        106,912,558        74.97%      106,495,891        74.67%
   股份总数         142,612,558        100.00%     142,612,558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
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7.30 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12 亿
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8.35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1.70 亿元,货币资金充足。若回购资金总额
的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总额约占
公司总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73%、2.29%、3.59%。根据
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等情况,公司认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同时,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6 元/股,回购股数约 833,333
股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
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控制的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炜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311,1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2%(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3.04%),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即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4,255,858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37,239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1.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00%;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8,6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00%)。
     上述减持计划已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3)。
     炜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实际控制人的    大宗交易                             2,837,200
                 制的企业      集合竞价                             1,418,600
      温州承炜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
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增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若后续其在回购期间提出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亦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十一)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
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
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
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手续;
  二、股份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股份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励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对象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
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全部授出的风险。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
风险。
权激励计划账户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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