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名单,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29 名激励对象办理 394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