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我们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补选的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
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
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文涛先生、刘博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
法》《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潘文涛先生及刘博先生已书
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靳春平先生、张嘉熹先生、蒋权
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潘文涛先生、刘博先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
行审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吴大刚、李春林、许剑平、吕航、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