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5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62,135 股,每股发行价格 133.9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972,399,876.5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586,942.7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968,812,933.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652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人及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6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6 年 5 月 29 日
募集资金总额 97,239.99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6,881.29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______万元
累计投入进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度(%) 态时间
高速线模组扩产
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防务连接器基地
建设及扩能项目
通讯连接器研发
- 2028 年 6 月
能力升级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为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20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占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考虑到募集资金置换尚未完成,不含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部分。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现金管理通过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
具了核查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如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金(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83.68 1,5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5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6,4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5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4,900.00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包
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
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
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
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及
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进度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