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9 19: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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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6-5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0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在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不低于 500 万股且不超过 75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0.65%。具体回
购数量和金额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数量和金额为准。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公
司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本次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
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
人: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
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
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盖公章);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
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签字)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员:关键先生
  联系电话:0579-86557527
  传真号码:0579-86557819
  电子信箱:000739@apeloa.com
字样。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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