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6-03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数合计为 95,734,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24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98,2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21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 301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10,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1%。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方式,部分
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689,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5%;
反对 33,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8%;弃权 11,18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6,0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3%。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房可律师、丁忆童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