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议室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225,264,7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155%。其
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为 200,020,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389%。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0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1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25,244,2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66%。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 312 名,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5,244,2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66%。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该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制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基本制度》,该制度全文登载于2026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224,366,9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4,346,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35%;反
对832,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62%;弃权65,7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董楚律师、郭琼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意见如下:信达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决议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