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人数 9 人,实
到董事人数 9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钢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新钢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本制度已经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鉴于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
达成,公司将回购注销本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4 名激励对
象(包括首次授予 145 名,预留授予 9 名)持有的 12,081,000
股限制性股票以及方案实施后至今从新钢股份离职的 7 名激励
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760,000 股,
合计回购股票 13,841,000
股,经测算回购金额 29,753,269 元(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公
司董事会成员中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孟海波等 4 人为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组织优化需求,
理顺炼钢系统管理关系,实现“专业归口、权责清晰、高效协同”。
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成立炼钢部,并将炼铁事业部更
名为炼铁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