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思创: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9 18: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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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11   证券简称:海博思创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
中三名独立董事,六名非独立董事(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剑
辉先生、钱昊先生、舒鹏先生、杨洸先生、徐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沈剑飞先生、任晓常先生、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独
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
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五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会候
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
资格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上海证券交易场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在第三届董事会选举生效前,仍由第二届董事
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
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电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5 年 5 月至 2010 年 11 月,历
任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资深电路设计工程师、资深电路设计经理;2010 年 11 月
至 2012 年 2 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智能电网集团首席技术官;2011 年
限”);2011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海博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剑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36,091,889 股股份,占总
股本的比例为 19.78%,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本公司 586,296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张剑辉先生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徐锐女士为夫妻关系,此
外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高
级电路工程师;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美国德州仪器公司高级系统工程
师;2012 年 8 月以联合创始人身份加入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
博有限”)共同创业;2012 年 8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海博有限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昊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4,649,779 股股份,占总股本
的比例为 2.55%,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
公司 511,818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28%;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工程专业。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应用工程师;2011
年 11 月以联合创始人身份加入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博有限”)
共同创业;2011 年 11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海博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舒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2,972,614 股股份,占总股本
的比例为 1.63%,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
公司 377,386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气工程与计算机科学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 Cadence
Design Systems,Inc. 工 程 师 ; 2009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2 月 , 任 National
Instruments Corp. 资 深 工 程 师 ; 2012 年 1 月 至 2015 年 11 月 , 任 Cloud
Physics,Inc.软件工程师;201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北京海博思创科技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洸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517,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比例为 0.28%,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
司 983,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54%;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学专业。2011 年 11 月加入北京海博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有限”);
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锐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嘉兴海博思创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2,000,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
例为 1.10%;徐锐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张剑辉先生为夫妻关系,此外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专业。1990 年 12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冠亚商业集团中国商务部财务总监;1992
年 9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中国大通公司财务主管;1997 年 2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2001 年 12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华
北电力大学产业集团总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华北电力大学培训
学院院长;2012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华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华北电力大学中国能源财经研究中心主任,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
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剑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历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
事长、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晓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业。2009 年至 2019 年,担任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9
年至今,担任启高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创始主管合伙人及董事长;目前兼
任上海交通大学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2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勇先生间接持有股份 5,98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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