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公告编号:2026-02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根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房
屋征收决定》(虹府房征[2025]3号文,以下简称“《征收决定》”),上工申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梧州路87-89号房屋(以下简称
“被征收房屋”)位于征收范围之内。公司拟就上述被征收房屋与上海市虹口区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征收决定》,公司位于梧州路 87-89 号房屋纳入房屋征收范围,公司拟就上
述被征收房屋与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本次被征收的梧州路 87-89 号房屋认定建筑面积为 159.20 平方米,预计上述房屋的
征收补偿费用总额为 2,030.32 万元。
本次房屋征收系政府征收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政府征收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梧州路 87-89 号房屋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2,030.32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24 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
不适用
的溢价情况
放弃优先权金额 不适用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支付安排 协议生效后,公司搬离原址 90 日内,由上海市虹口区房屋征
收和住房更新事务中心向公司支付协议约定价的款项。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被政府征收的房屋产生的净利润预计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绝对值 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10109002446452E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 35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其它关系的说明
本次房屋征收方为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
市虹口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收事务所”),与公司均不存在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地址:梧州路 87-89 号;
房屋性质:私房;房屋用途:非居;
认定建筑面积:159.20 平方米。
被征收房屋产权证权利人为上海申贝办公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贝办公”),
一直用于对外租赁。2009 年 12 月,公司完成对申贝办公的吸收合并,因此公司获得征
收补偿权益事项得到征收事务所确认。被征收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目前被征收房屋已于 2025 年 6 月底停止对外租赁。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梧州路 87-89 号房屋
标的资产类型 非股权资产
√房产及土地 □机器设备 □债权 □资产组
标的资产具体类型
□其他,具体为: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账面原值 24.00 24.00
已计提的折旧、摊销 24.00 24.00
减值准备 0.00 0.00
账面净值 0.00 0.00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被征收房屋已经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根据相关规定及基地征收
补偿方案,被征收房屋补偿款(含认定房地产评估价格、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装潢补偿、
按期签约搬迁奖、搬场费用补贴、装饰装修费用补贴、未予认定建筑面积费用、一次性
补贴等)合计为 2,030.32 万元。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梧州路 87-89 号房屋
?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2,030.32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7/31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单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选) √其他,具体为:标准价调整法
评估/估值价值:1,339.03(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不适用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标准价调整法是对估价范围内的所有被估价房地产进行分组,使同一组内的房地产
具有相似性,在每组内选定或设定标准房地产并测算其价值或价格,利用有关调整系数将
标准房地产价值或价格调整为各宗被估价房地产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签约各方主体
甲方: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上海市虹口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房屋评估
上述被征收房屋已经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
(三)征收补偿
根据相关规定及本基地征收补偿方案,本次征收补偿款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款、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装潢补偿和其他各类补贴、奖励费用等。约定的各类奖励费按实结
算,最终费用以结算清单为准。
(四)权证移交
乙方应当在协议生效后当日内将被征收房屋的《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地产权证》
及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原件)交甲方报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五)搬离原址
在协议生效后 15 日内搬离原址,并负责房屋使用人按期搬迁,房屋使用人未搬迁
的,乙方承担未按期搬迁的相关责任。
(六)空房移交
乙方应在搬离原址后的 7 日内将空房完整移交甲方,不得拆除原房屋中的房屋设备和
建筑材料。
(七)款项支付
协议生效后,乙方搬离原址 9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约定价值补偿款、停产
停业损失补偿、装潢补偿、其他各类补贴及奖励费用等。
(八)协议生效条件
本地块适用征询制,在规定的签约期内(含签约附加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内签
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 85%,本协议生效。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
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房屋征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系公司根据政府的城市规划要求实施,
交易定价依据有关征收的规定,由相关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 1,522.74 万元。公司
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据以经审计后确
认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