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6 证券简称:嘉晨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5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三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1,3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票 票 票
序号 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 数 数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艺俊、章雪奕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信息披露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