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6-25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会议室。
式。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0人,代表股份228,732,52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8,646,49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9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8人,代表股份20,086,02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2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20,086,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20,086,02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2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
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300,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367%;反对2,365,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43%;弃权6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3,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7.8916%;反对2,365,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83%;弃权66,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30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余
际、李晗参加,并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