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9 18:15: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8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
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 999 号武钢大厦 A
座五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杨建安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5 人,代表股份 428,950,34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72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12,024,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76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
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4
人,代表股份 116,925,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5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
议:
  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6,408,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073%;反对 2,4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24,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307%;反对 2,4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576%;弃权 4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2026 鄂国浩法意 GHWH104 号】。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塑控股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