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9 18: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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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6-034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且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3,167,500 股。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份额的股票来源
为上述已回购的股份,实际授予份额为 890,900 份(每份为 1 股,共 890,900 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及锁定期
券账户”中持有的 890,900 股公司回购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河南四
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
当时总股本的 0.1833%,过户价格为 5.44 元/股。
  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
锁定期最长为 48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四期解锁,对应每期解锁比例依次为 30%、30%、20%、20%。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届满,第一批解
锁比例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份额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的提示性公告》。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于 2025 年 6 月 29 日届满,第二批解
锁比例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份额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的提示性公告》。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届满,第三批解
锁比例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份额的 20%,对应 178,18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367%。累计 4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前因个人原因离职,根
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持有人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
期未续签而离职,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分配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未来处置后
由公司收回”,由此,上述 44 名激励对象第三批解锁份额对应的权益在未来处
置后由公司收回。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分配至各持有人,对于因人员离职等原
因收回的股票,在处置为现金后,由公司收回。
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可以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
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计算应分配金额,并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后向持有人进行分配。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
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质押、担保、
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1)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
内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
行;但是,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
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
致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的,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分配的员工持股计划权
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
价格计算。
  (2)持有人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而离职,对于持有人持有
的且未分配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
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计算。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
不再在公司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持
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
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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