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6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公
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称“股东”)共有 52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74,605,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9.8365%。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57,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0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57,42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2%。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提案
进行了审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74,588,32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有 效 表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242%;
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5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5.70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吴碧玉、马靖仪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