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6-045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 390 号深
圳城大厦 1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1.65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颀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陈韬担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帕哈尔丁·阿不都卡
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陈韬担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帕哈尔丁·阿不都卡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康晨、郑薇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