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转债代码:123214 转债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 年度)
发行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
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重要声明
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包头
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发
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及约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
理人”)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人”、“东宝生物”)对外发布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出具的相关说明以
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
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
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东宝生物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55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5,000,000.00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 12,736,556.5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42,263,443.4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全部到账。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
资,并出具了“XYZH/2023JNAA1B0384”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宝转债”,债券代码“123214”。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及本期债券余额
本 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为 45,5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开始转股,截至 2025 年
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剩余规模为 454,967,000 元。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9 年 7 月 3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债券利率
第一年(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0.30%、第二年(2024 年
月 30 日)1.00%、第四年(2026 年 7 月 31 日至 2027 年 7 月 30 日)1.50%、第
五年(2027 年 7 月 31 日至 2028 年 7 月 30 日)2.00%、第六年(2028 年 7 月 31
日至 2029 年 7 月 30 日)2.50%。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六)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
(2023年8月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5日)起至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7月30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七)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67 元/股,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的转股价格为 6.62 元/股。
(八)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人所得税)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九)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
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八)赎回条款”的相关内
容。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八)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
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
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50,123.17 45,5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解决。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
由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42,263,443.42元低于《募集说明书》
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55,000,000.00元,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及拟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金额
合计 50,123.17 44,226.34
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在
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对
“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扩产项目”追加投资、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
调整后募集资金用途及拟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金额
合计 55,898.04 44,226.34
(十一)发行时评级
公司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资
信评级机构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2023年2月22
日出具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
用评级报告》,发行时,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
(十二)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2025 年度)内,招商证券作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募
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存续期内,招商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监督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本息偿付情况,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招商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第三节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otou Dongbao Bio-Tech Co.,Ltd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宝生物
股票代码:300239
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 年 3 月 12 日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28 日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互联网
信息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
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原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化
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加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秉持“专注胶原、持续创新、追求健康”的企业使命,实施大健康发展
战略。凭借天然骨胶原提取的专业优势,纵向延伸至下游领域,全资控股青岛益
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青生物”),打造覆盖原料(明胶、胶
原蛋白)-剂型载体(空心胶囊)-终端产品(胶原+系列)的产业链协同优势,
建立起TO B端的明胶、空心胶囊、胶原蛋白,TO C端“胶原+”系列产品等协同
发展、相互促进的大健康产业格局。在TO B端,主要产品包括明胶、药典二部明
胶、空心胶囊、胶原蛋白等,“金鹿牌明胶、圆素牌胶原蛋白、箭牌空心胶囊”
均为业内知名品牌,其依托高品质和定制化能力,在业内具有较好的竞争优势,
拥有较为稳固的市场客户群体。公司主营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医药、营养大
健康市场、新材料应用等领域;在TO C端,拥有“圆素、倍优免”等以胶原蛋白
肽为基础成分的系列营养健康品、美妆个护等,能够覆盖保健食品类、营养蛋白
类、肠道管理类、美容护肤类、休闲零食类等,可满足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多样化
健康需求。子公司东宝大田布局肥料类业务,其肥料类产品具有富含“活性钙”
和“小分子肽”的独特优势,能够更好满足农作物生产所需的营养需求,可广泛
适用于大棚温室、有机农业、经济作物等,具有改良土壤和提高作物产量品质等
肥效。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末的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6JNAA1B0061 号)。
以下所引用的 2024 度/末和 2025 年度/末财务数据均摘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
本年比上年增
减
营业收入(元) 745,307,726.02 884,932,215.88 -1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5% 5.07% -1.92%
EBITDA 全部债务比 35.54% 41.46% -5.92%
利息保障倍数 4.55 9.17 -50.38%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32.99 53.93 -38.83%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0.18 15.96 -36.22%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
资产总额(元) 2,549,685,984.28 2,624,919,556.21 -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流动比率 4.87 3.81 27.82%
资产负债率 32.42% 33.73% -1.31%
速动比率 3.17 2.72 16.5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4,530.77 万元,同比下降 15.78%,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33.73 万元,同比下降 3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416.15 万元,同比下降 44.16%。2025 年,外部
环境多变,国内稳经济政策密集发力,经济韧性得到有效释放。但在复杂多变的
市场环境中,公司生产经营仍面临一定的挑战,特别是明胶市场受阶段性波动冲
击,销量、售价出现短期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 4,011,729.68 元,较 2024 年度利息费用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上升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利息费用上升导致的变动比例较大,
因此公司 2025 年度利息保障倍数、现金利息保障倍数、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
别下降 50.38%、38.83%、36.2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各项债务偿还
能力指标良好。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55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5,000,000.00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 12,736,556.5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42,263,443.42 元。
上述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8 月 4 日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JNAA1B0384)。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14,644,254.96 元(其中已用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10,248.2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
民币 225,810,378.54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
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分别与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行于 2023 年 8 月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青
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城阳支行于 2023 年 8 月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利息收入扣除
募集资金 手续费等的净 账户余额
额收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包头稀土高新 211,310,435.18 14,369,535.99 225,679,971.17
区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601013
- 2,433.83 2,433.83
青岛高新区支行 00165150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22202013
市南支行 1035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21491149
- 1,042.88 1,042.88
青岛市南第二支行 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29020290
青岛城阳支行 10711
合计 — 211,425,437.60 14,384,940.94 225,810,378.54
注:公司已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支行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
等的净额收入 1,354.30 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账
户内累计利息收入 1,047.50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731.26 元,净额收入-683.76 元。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元: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2,263,443.4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703,630.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0,838,005.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截至期末投 本 年是 否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 至 期 末 累 计 投 资进度(%) 度 实达 到
目(含部分变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 (1) 入金额(2) (3) = 现 的预 计
更) 态日期 重大变
(2)/(1) 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61,703,630.78 188,574,562.40 47.14% 2027 年 3 月 否
能产业化扩产项目 用 用
不 适不 适
用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55,000,000.00 442,263,443.42 61,703,630.78 230,838,005.82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455,000,000.00 442,263,443.42 61,703,630.78 230,838,005.8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扩产项目”分步建设、分步投入使用,原计划于 2025 年 12 月可达到预
目) 计可使用状态。2024 年 8 月,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扩产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2026 年 3 月,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及项目的
实际实施情况,在募投项目的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对
“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扩产项目”追加投资、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7 年 3 月。报告期内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具体详见“二、
(二)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具体详见“二、
(二)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具体详见“二、
(二)3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截至期末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收入 10,248.27 元用于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扩产项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益 青 生 物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XYZH/2023JNAA1F0050 号)。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
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
公司实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使用
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
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 65,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现金管理资金及取得的收益金
额 4,353,081.14 元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 元。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28,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
有资金(合计不超过 53,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现金管理资金及取得的收益金额 2,743,862.03 元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 元。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协议》约定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公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
年付息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4),该次付息为“东宝转债”第二年付息,计
息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支付完毕前述计息期间的利息。
第八节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证鹏元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出具的《2023 年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证鹏元维
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发生情况
根据发行人(甲方)与招商证券(乙方)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 3.6 条
规定: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临时报告,
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应当在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2)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
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修正转股价格;
(3)《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4)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
总额的百分之十;
(5)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6)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
情况;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或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债本息安全向
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
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甲方应当
于每月末书面回复乙方是否存在上述事件以及相关重大事项的触发情况。
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
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同时在董事会中设置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具体详见具体参见本节“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向下修正“东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
“东宝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如再次触发“东宝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
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东宝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
“东宝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如再次触发“东宝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
方案。
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东宝生物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67 元/股,截至本
报告出具日的转股价格为 6.62 元/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分红派息调整转股价格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司 2023 年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30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人
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
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东
宝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东宝转债”转股价格为 6.65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2024年度分红派息调整转股价格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司 2024 年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16 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的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东
宝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东宝转债”转股价格为 6.63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2025年度分红派息调整转股价格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6 年 5 月 26 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持有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东
宝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东宝转债”转股价格为 6.62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 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