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贯中大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公司
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美锦能
源”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
“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编制。
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引自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和发行人出具的 2025 年年度报告。本报
告其他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美锦能源提供的资料或说明,请投资人关注并独立做
出投资判断。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目 录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概况
截至 2025 年末,美锦能源发行且存续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
债券为美锦转债,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
债券代码 127061
债券简称 美锦转债
债券名称
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 6年
发行规模(亿元) 35.9
债券余额(亿元) 27.8902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第四年 1.6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及调整后票面利率情
况(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
起息日 2022 年 4 月 20 日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和最后一
还本付息方式
年利息
报告期付息日 2026 年 4 月 20 日
担保方式 无担保
主体/债项评级 AA-/AA-
报告期跟踪主体/债项评级 A/A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
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管理人履职
重大事项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
情况
发行人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少 8.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2024 年年度报
利润-114,253.57 万元,较上年同期
告》
减少 495.31%,由盈转亏;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25 年 5 月 6
会计师事务所
的净利润-109,287.10 万元,较上年 日,披露《山西
(特殊普通合
同期减少 536.99%,由盈转亏。 美锦能源股份
伙)出具的《关
公司归属于上市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天然气、 有限公司公开
于山西美锦能源
公司股东净利润 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 发行可转换公
股份有限公司
由盈转亏 车等商品的生产销售。公司 2024 司债券 2025 年
年业绩的下降,主要是因为报告期 度第一次临时
告》([2025]京会
内公司主营产品焦炭的市场价格 受托管理事务
兴审字第
下降幅度大于原材料采购价格的 报告》
下降幅度,导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不及上年同期。公司将密切关注市
能源生产经营情
场环境的变化,积极组织生产经
况
营,同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保持生产系
统稳定运行,努力将不利因素带来
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发行人 202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 2025 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品制造;煤制活
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炼焦;钢、铁冶炼;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
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国内
货物运输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财务
咨询;融资咨询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金
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表:分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本期 上年同期
业务板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块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 比(%) (%) 比(%)
煤焦化
行业
氢能行
业
(二)发行人 2025 年度财务状况
表:发行人 2025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 年度/末 2024 年度/末 增减变动情况(%)
资产总计 421.85 450.43 -6.34
负债合计 274.85 288.32 -4.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7.01 162.11 -9.3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营业收入 179.69 190.31 -5.58
营业成本 169.88 178.83 -5.00
营业利润 -13.79 -14.44 4.50
利润总额 -14.10 -15.39 8.38
净利润 -11.13 -13.30 16.3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11.23 -11.43 1.70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0.08 -32.05 37.34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86 -0.39 -633.76
增加额
项目 2025 年度/末 2024 年度/末 增减变动情况(%)
EBITDA 利息保障倍
数
资产负债率(%) 65.15 64.01 1.14
流动比率 0.38 0.48 -20.83
速动比率 0.30 0.40 -18.92
格中枢下移影响,2025 年公司焦炭销售均价同比下降 21.12%,虽然销量同比增
长 18.97%,但未能有效对冲价格下滑,煤焦化及副产品收入承压下降;2025 年
公司吨焦平均成本与吨焦平均价格降幅基本一致,但由于折旧摊销等刚性固定成
本较高且有所增加,公司焦化业务盈利空间持续收窄,叠加氢能业务亏损幅度加
大,2025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亏至-11.23 亿元,其中减亏主要
系非经常损失下降导致。整体来看,焦化行业周期未见明显反转,行业整体盈利
能力依然承压,预计公司业绩持续面临较大压力。
公司短期债务规模占比仍较高,主要偿债指标表现仍较弱,且本期债券到期
时间临近。由于债务兑付、项目投资以及日常经营性资金支出,公司货币资金减
少较多,虽然短期债务亦持续压降,但短期债务占比仍较高,现金短期债务比继
续下降,流动性压力明显上升;本期可转债将于 2028 年 4 月到期,尚未转股规
模较大,需关注股价下跌等因素可能导致债券持有人未进行转股、进行回售带来
的偿债压力。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各期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与最终用途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美锦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发行金额(亿元):35.9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募集资金最终用途
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新材
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新材 料生产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
料生产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 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美
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补 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
充流动资金 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
会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
会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美锦转债”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案》,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
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
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将“氢
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12 月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
召开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6 月延期至 2025 年 6 月;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5 年 6 月延期至 2026 年 6 月;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和“美锦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氢燃料
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十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
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
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列表中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与调整后用途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美锦转债募集资金用途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对募
投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90.31
亿元和 179.69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30 亿元和-11.13 亿元。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41 亿元和 15.40 亿元。
报告期内,除公司经营业绩因行业不景气原因下滑比较严重外,公司业务经
营情况正常。长期来看,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受到行业情况、宏观环境的影响。
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
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经营业绩下滑而增加信用风险,请投资者特别关
注。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除发行人经营业绩因行业不景气原因下滑比较严重外,公司业务
经营情况正常,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和现金流基本稳定。
中信建投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的变化情况。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的变动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中信建投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债券中,无债券设有增信机制安排。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如下:
报告期内,各期债券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严格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七、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还本付息方式 付息日 债券期限 到期日
每年付息一次, 本次发行的可转
到期后一次性偿 换公司债券发行 2028 年 4 月
还本金和最后一 首日起每满一年 19 日
年利息 的当日。
注: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
额偿付资金,未发生发行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的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本息偿付
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按时完成
上年度付息兑付工作
八、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 次。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十、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发布临时报告。详情请
见本报告“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一)主体及债项评级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
关债券 2026 年跟踪评级报告》,将美锦能源主体信用等级下调为 A,“美锦转
债”信用等级下调为 A,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本次评级下调主要是基于:2025
年焦炭行业延续下行趋势,叠加折旧摊销等刚性固定成本增加,山西美锦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或“公司”,股票代码“000723.SZ”)焦
化业务盈利空间持续收窄,同时氢能业务亏损幅度加大,净利润仍为大幅亏损,
公司债务压降和现金类资产同步减少,主要偿债指标表现仍较弱,且本期债券到
期时间临近,鉴于焦化行业周期未见明显反转,新增产能投产后的市场消化及效
益水平仍有待观察,公司未来仍面临较大的业绩压力和偿债压力,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公司的股权已全部质押,相关逾期债务化解事宜尚未解决,同时因募集资金
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问题被出具警示函和监管函等风险因素。同时,中证鹏元也
考虑到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独立商品焦生产商之一,焦炭产能居全国前列,并具备
一定的炼焦煤供应能力。
(二)回售条款
根据美锦能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
根据美锦能源 2026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5.26 元/股。美锦能源 2026 年 6 月 18 日收
盘价已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十一、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
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其他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
增信措施有关的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