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涉及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92 名激励
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对应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归属的 92 名激励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07,690 股。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
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5,441 股,同意公司作废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4,571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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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