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田股份 股票代码:601609
债券名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4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二零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宁
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宁波金田
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
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编制。东方证券
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
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方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方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债券发行情况
一、发行文件及发行规模
(一)本期债券发行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已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
“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 5 月 27 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股份”、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注册管理办法》发布,按照新的监管要求并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本次发行可转
债已经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375 号)。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 号)同
意注册,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50 万张,每
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3]000439 号”验证报告
验证确认。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9 号文)同意,公司 145,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金铜转债”,债券代码“113068”。
(二)前期债券发行情况
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经宁波金田铜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股份”、
“公司”或“发行人”)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宁波金田
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79
号)文核准,金田股份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田股份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00 万张,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8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7 号)文同意,公司 15 亿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
田转债”,债券代码“113046”。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50 亿元(含 14.50 亿元),即发行
不超过 1,450 万张(含 1,450 万张)债券。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27 日,T-1 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
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配售的 A 股股本数量为 1,436,109,270 股。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27 日,
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3 年 7
月 28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
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 号)的相关要求。
(四)债券期限
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9 年 7 月 27
日。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六)利息支付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2023
年 7 月 28 日,T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年利息。年利息计算公式为:年利
息=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当年适用票面利率
(1)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
日(2023 年 7 月 28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2023 年 7 月 28 日,T 日)
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
其支付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在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到期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
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3 日,T+4)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7 日)止,即 2024 年 2
月 3 日至 2029 年 7 月 27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75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十)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
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
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
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
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转债
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
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
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
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
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
面金额以及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十三)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108.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
次可转债。
(1)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可转债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
(2)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金额少于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3)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
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
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
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
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
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
或全部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
本次附加回售权。
(十五)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六)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00.00万元(含145,000.0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合计 197,043.00 145,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
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予以置换。
(十七)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三、债券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新世纪评级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资信评级。新世纪评级给予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
级为 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新世纪评级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
级。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根据《受托管理协议》,东方投行为公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2024 年 9 月 6
(公告编号 2024-09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
东方投行通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
《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
业务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5 号),东方证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
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批复及相关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 2024 年
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
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法承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由东方投行变更为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作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
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东方证券对公司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
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
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
持有人利益。东方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第三节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Jintian Copper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田股份
股票代码 601609
注册资本 172,863.819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楼城
董事会秘书 丁星驰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 1 号
邮政编码 315034
互联网网址 http://www.jtgroup.com.cn
电子信箱 stock@jtgroup.com.cn
联系电话 0574-83005059
联系传真 0574-87597573
有色、黑色金属压延、加工;砂轮、电线、电机、五金、阀门、
电子元件、紧固件的制造、加工;漆包线,电解铜,铜棒、板、
带、丝、管,磁性材料、不锈钢制品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
经营);机电设备(除轿车)、包装材料、五金、交电、百货的批
经营范围
发、零售、代购代销;贵金属及黄金制品的销售;废铜、废不锈
钢、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的回收;金属测试、计量、仓储
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公司集研、产、销为一体,深耕有色金属加工领域 40 年,向下游诸多支柱
型产业、先进生产力领域提供铜及铜合金、稀土永磁等各类细分材料及产品。公
司现已成为国内产业链最完整、品类最多、规模最大的铜及铜合金材料生产企业
之一,也是国内稀土磁材行业中技术水平高、产品体系完善的企业之一。
同时通过数字化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产品毛利水平与盈利能力同比提
升。2025 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57.29 亿元,同比增加 2.42%;实现铜
及铜合金材料总产量 190.61 万吨,总销量 176.87 万吨,规模优势持续巩固;公
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2 亿元,同比增长 56.16%;公司境外主
营业务收入 155.49 亿元,同比增长 27.86%;公司铜材产品海外销量 20.47 万吨,
同比增长 20.48%,国际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稀土磁性材料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17.18 亿元,同比增长 32.47%;稀土磁性材料毛利率 12.61%,同比提升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 2024 年(调整后)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25,064,193,388.88 124,160,804,982.54 0.73
利润总额 857,085,892.79 566,838,552.74 5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63,821,655.38 358,411,316.10 29.4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调整后) 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总资产 31,803,629,193.71 25,802,147,560.79 23.26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调整后)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0.33 51.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32 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4 5.83 增加 2.41 个百分点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调整后)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 号)
同意注册,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50 万张,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3]000439 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 2025 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42,959,442.58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集资金 892,171,756.13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 420,185,486.80 元)。截
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04,004,759.78 元,其中利息收
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 1,843,919.33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金田
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
中信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宁
波市江北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其中: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东金田新
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市江北支行、子公司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江北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现
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金
铜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吨小
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 8 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募
投项目变更后,其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泰国年产 8 万吨精
密铜管生产项目”投资。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
公司将原用于“年产 8 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33150198373600003511)调整用于“泰
国年产 8 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金
田铜业(香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
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拓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
司、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公司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7 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
项目”变更为“年产 1 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 铜合金带材生产线
改造升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6,685.93 万元(含利息)
全部用于新项目“年产 1 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 铜合金带材生产
线改造升级项目”投资。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经协商一致,公司新开立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
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358486732002),用于“450 铜
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田高导新材
料有限公司新开立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361086727161),用于“年产 1 万吨双零级超细
铜导体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田高导、东方证
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8 月 3 日
账户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5 年末余额
态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 中 信银行 有限公司 宁
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波江东支行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可 中 国农业 银行股份 有
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 中 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
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可 中 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
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 中 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
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司宁波市江北支行
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可 中 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
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司宁波市江北支行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 中 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
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中 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 364984178037 12,629.96 使用中
司宁波市慈城支行
中 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
金田铜业(香港)有限公司 NRA398784188868 使用中
司宁波市江北支行
金拓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 中 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
NRA355884200269 使用中
司 司宁波市江北支行
中 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
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 NRA374084199601 2,955,584.42 使用中
司宁波市江北支行
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 中 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司宁波市江北支行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 中 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
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司宁波市江北支行
合计 14,951,604.94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8 月 3 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0,849,250.2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2,959,442.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88,131,369.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例
项
项目 目
达到 可
已变 本 是
预定 行
更项 截至期 年 否
可使 性
承诺投资 目, 末投入 度 达
募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用状 是
项目和超 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进度 实 到
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态日 否
募资金投 分变 总额 额(1) 入金额(2) (%) 现 预
性质 差额(3)=(2)-(1) 期 发
向 更 (4)= 的 计
(具 生
(如 (2)/(1) 效 效
体到 重
有) 益 益
月 大
份) 变
化
年产 4 万
吨新能源 2025 不 不
生产 不适
汽车用电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49,198,060.70 215,592,083.89 -184,407,916.11 53.90 年 11 适 适 否
建设 用
磁扁线项 月 用 用
目
年产 8 万
吨小直径 不 不
生产 是(变 项目
薄壁高效 325,000,000.00 3,349,758.75 3,349,758.75 3,349,758.75 100.00 适 适 是
建设 更前) 终止
散热铜管 用 用
项目
年产 7 万 生产 是(变 项目 不 不
吨精密铜 建设 更前) 终止 适 适
合金棒材 用 用
项目
泰国年产
密铜管生 建设 更后)
月 用 用
产项目
年产 1 万
吨双零级 生产 是(变
超细铜导 建设 更后)
月 用 用
体项目
金带材生 生产 是(变
产线改造 建设 更后)
月 用 用
升级项目
不 不
补充流动 不适 不适
补流 420,120,283.03 420,120,283.03 420,120,283.03 420,185,486.80 65,203.77 100.02 适 适 否
资金 用 用
用 用
合计 1,445,120,283.03 1,445,188,675.24 1,445,188,675.24 250,849,250.29 942,959,442.58 -502,229,232.66 — — — —
未达到计
划进度原
因(分具 不适用
体募投项
目)
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金铜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 8 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其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泰
项目可行
国年产 8 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投资。
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
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业务运营风险,在充分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后,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情况说明
议以及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原“年产 7 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变更为“年产 1 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 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
造升级项目”。变更后,“年产 1 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3,441.27 万元(出资时原募集资金专户全部余额扣除“450 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拟使用的募集
资金后的金额)、“450 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3,200.00 万元。
募集资金 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1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共计 52,620,233.62 元(其中,置
投资项目 换发行费用 1,832,547.17 元)。
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
况
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489,000,000.00 元(不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产生的利息收入 53,154.84 元)。
动资金情
况
对闲置募
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
不适用
理,投资
相关产品
情况
用超募资
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
情况
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 1、年产 4 万吨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主要系部分项目建设尾款、质保金等未支付完毕,以及部分非核心的辅助设备和系统未建设完成所致。2、其余募投项目尚在建设
额及形成 中,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原因
募集资金
其他使用 不适用
情况
说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额 65,203.77 元,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利息。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52,620,233.62 元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157 号鉴
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6,8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4-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48,9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金铜转
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
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
后,其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
目 ” 投 资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变更
为“年产1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人民币全部用于新项目“年产1万吨双零级超细铜
导体项目”和“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8 月 3 日
变更
本
项目达 后的
投资 年
到预定 项目
进度 度 是否
募投 可使用 可行 董事会 股东会
变更后 对应的原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投入 实际累计投入金 (% 实 达到
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状态日 性是 审议通 审议通
的项目 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金额 额(2) ) 现 预计
性质 期(具 否发 过时间 过时间
(3)=(2 的 效益
体到年 生重
)/(1) 效
月) 大变
益
化
泰国年 年产 8 万
泰国罗勇府
产8万 吨小直径 金田铜业 不 2024 年 2024 年
生产 帕他那尼空 2026 年 不适
吨精密 薄壁高效 (泰国) 321,718,633.46 321,718,633.46 178,131,140.66 256,564,651.09 79.75 适 否 2月1 3月7
建设 县品通工业 10 月 用
铜管生 散热铜管 有限公司 用 日 日
园区 6 期
产项目 项目
年产 1 宁波慈溪经
宁波金田
万吨双 济开发区 不
生产 高导新材 2027 年 不适
零级超 (杭州湾新 134,412,735.96 134,412,735.96 10,027,798.01 10,027,798.01 7.46 适 否
建设 料有限公 7月 用
细铜导 区)滨海四 用
年产 7 万 司
体项目 路 636 号 2025 年 2025 年
吨精密铜
合金棒材
合金带 宁波金田 市江北区慈 日 日
项目 不
材生产 生产 铜业(集 城城西西路 1 2027 年 不适
线改造 建设 团)股份 号金田铜业 2月 用
用
升级项 有限公司 现有厂区
目 450 铜带厂房
合计 588,131,369.42 588,131,369.42 191,811,338.67 270,244,849.10 — — — — — —
户的市场需求,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金
铜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 8 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其
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泰国年产 8 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金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
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 2、受宏观经济波动、房地产市场下行等因素的影响,铜棒下游市场需求疲软,若按原计划推进公司原“年产 7 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项目建成后面临产品滞销、产能过
目) 剩的风险将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业务运营风险,在充分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后,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将原“年产 7 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变更为“年产 1 万吨双零级
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 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变更后,“年产 1 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3,441.27 万元(出资时原募集资金专户全部余
额扣除“450 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的金额) 、“450 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3,2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3)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有人会议。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一、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的规定,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起息日为2021年3月22日。
发行人于2022年3月22日支付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1日期间的利
息,本次付息为金田转债第一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30%(含税),
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0.30元人民币。
发行人于2023年3月22日支付自2022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1日期间的利
息,本次付息为金田转债第二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50%(含税),
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0.50元人民币。
发行人于2024年3月22日支付自2023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的利
息,本次付息为金田转债第三年付息,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80%(含税),
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0.80元人民币。
发行人于2025年3月24日(原定付息日2025年3月22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
个交易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1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
金田转债第四年付息,本期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5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1.50元人民币(含税)。
发行人于2026年3月23日(原定付息日2026年3月22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
个交易日)开始支付自2025年3月22日至2026年3月21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
金田转债第五年付息,本期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1.8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1.80元人民币(含税)。
二、2023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的规定,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起息日为2023年7月28日。
发行人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原定付息日 2024 年 7 月 28 日为休息日,顺延
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期间的利息。
至下一个交易日)
本次付息为金铜转债第一年付息,本期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20%(含税)
,即每
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 0.20 元人民币(含税)
。
发行人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7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金铜转债第二年付息,本期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40%
,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 0.40 元人民币(含
(含税)
税)
。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
了信用评级,并于2022年9月9日出具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
用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企评(2022)020462)和《宁波金田铜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编号:新世纪债评(2022)
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上海新世纪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
上,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
评级展望维持“稳定”;“金铜转债”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
次没有变化。
上海新世纪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
上,于2024年6月17日出具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金田转债与金铜转债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
评级展望维持“稳定”;“金田转债”及“金铜转债”评级结果均为“AA+”。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上海新世纪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
上,于2025年6月13日出具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金田转债与金铜转债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
评级展望维持“稳定”;“金田转债”及“金铜转债”评级结果均为“AA+”。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上海新世纪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
上,于2026年6月22日出具了《2021年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
展望维持“稳定”;“金田转债”评级结果均为“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
没有变化。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规定:
“3.4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
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三)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
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
责;
(五)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
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次可转债担保情况发生变
更;
(十二)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
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
行为;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五)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二十八)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
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修正转股价格;
(二十九)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三十)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
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三十一)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三十二)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三十三)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投资者投资决策或债券持有人权益
的事项;
(三十四)法律法规、规则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债本息安全向
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
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
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发生本条第(二十七)项至第(三十三)项所列等可能对上市债券交易价格
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
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
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转股价
格调整”
。
见本节“三、‘金铜转债’赎回”。
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一)202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田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21 日,转股
期的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3 月 21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0.95
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并且因实施股权激励引起股本发生变
化,自 2021 年 6 月 23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10.75 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2 年 6 月 15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64 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3 年 6 月 14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55 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由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
为 10.32 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6 年 6 月 8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二)2023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铜转债”
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原定转股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3 日为
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转股期至 2029 年 7 月 27 日,
“金铜转债”的初
始转股价格为 6.75 元/股。2023 年度,
“金铜转债”未发生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金铜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为 6.63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
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由
效。
由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5 年 6 月 13 日起“金铜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为 5.79 元/股。
“金铜转债”已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摘牌。
三、“金铜转债”赎回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
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金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7.53 元/股)。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触发可转债
的赎回条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铜转债”的议
案》,决定行使公司“金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
铜转债”全部赎回。本次赎回登记日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赎回价格为 100.0477
元/张(含当期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金
铜转债”数量为 10,240 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024,490.00 元(含当期利
息),赎回款发放日为 2025 年 8 月 26 日,
“金铜转债”已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摘
牌。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 年度)》之盖章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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