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26-029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公司”)2022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
项目”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242.79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
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457 号)批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
量 32,987,74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087,745.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 号)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合计 34,408.77 30,087.77
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合计数与加总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
《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及 2026 年 3 月 30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8110801012502815047 4,754,304.78 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8110801010902815995 65,509.33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 157263881362 24,099,174.52 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8110801012302817636 738,083.31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罗溪支行[注] 1105040229000620754 6,343,657.93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 160471331304 10,000,675.69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罗溪支行系监管协议签署主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的下属支行。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
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 以达到预定可使
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用状态,拟结项
注: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拟投入金额
主要系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所致;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扣减
手续费净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
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项目予以结项。由于
部分设备尚处于验收阶段或在质保期内,根据合同约定未满足验收款或质保金的
支付条件,因验收款及质保金支付条件确认及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将“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验收款及质保
金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
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
实际情况出发,本着科学、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
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募集资金在专
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
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
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尚未支付的验收款
及质保金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作出的慎重决
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
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