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7 0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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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107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前述担
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
人民币 2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
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
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
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间
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
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
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
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
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
为自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
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
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
信额度。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
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新增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
间为自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
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为上述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亿
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包河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徽协创”)与该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
限额为 1.5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综合考虑安徽协创的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决定将安徽
协创与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的银行授信业务进行必要的调整,并与
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华夏银行
合肥包河支行对安徽协创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变更情况如
下:
年 1 月 28 日变更为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7 年 6 月 12 日。
等值人民币 1.5 亿元为限提高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 亿元为限。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
     (二) 借款人: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三) 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 协议主要内容:
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
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
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
有费用,计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
的最高债权额。
如下方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
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
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
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
限届满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前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527,445.10 万
元(其中担保所涉的美元金额已按照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汇率换算),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7.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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