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2026-035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5/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6 月 26 日~2026 年 6 月 25 日
预计回购金额 人民币 25,000万元~5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3.9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8,679,80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213%
实际回购金额 250,086,62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69元/股~10.01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回购股份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已收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出具的《贷
款承诺函》。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 14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95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生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2025 年 7 月 8 日、2025 年 7 月
(临 2025-054 号)及《四川长虹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临 2025-056 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
回购进展公告》(临 2025-060 号)。
(二)2026 年 6 月 25 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8,67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13%,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10.01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为人民币 6.69 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 8.7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
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5-034 号)。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
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85,591 0.03 1,285,591 0.0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614,958,631 99.97 4,614,958,631 99.97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28,679,800 0.62
股份总数 4,616,244,222 100 4,616,244,222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8,679,800 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
露日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