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6—03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部分股份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系控股股东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
担保比例调整机制办理,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及持股比例发生变
化,不涉及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情况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或“控股股东”)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2025 年
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5 华强 E1”,债券代码“117231”)和深圳华
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25 华强 E2”,债券代码“117232”)。华强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7,462,537 股股份、75,843,427 股股份存放于“华强集团
-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债券
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以上两期可交换债券的基本情况,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 、 2025 年 6 月 19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因 25 华强 E1、25 华强 E2 的担保比例已
达到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担保比例调整条件,华强集团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担保比例调整机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
分股份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将存放于“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 17,300,000 股股份及存放于“华强集团-金圆统一
证券-25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 32,700,000 股股份转回了华强集团证
券账户。
本次部分股份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后,剩余担保及信托登记股份仍用于为债
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相关债券担保比例符合债券募集说
明书约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担保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担保及信托 解除担保及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及信托登记数 公司股份 总股本 受托人
登记起始日 信托登记日
其一致行动人 量(股) 比例 比例
深圳华强集 3日 25 日 金圆统一证券
是
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2026 年 6 月 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000 7.43% 4.78% - - -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673,194,804 股股份(含通过华强集团金
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和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3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
户的持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存在限售和冻结的情况),占公司总股
本的 64.36%。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不会导致华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及
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涉及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在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前,华强集团累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司股
份 190,305,964 股;在本次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后,华强集团累计办理担保及信
托登记的公司股份 140,305,964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84%,占公司
总股本的 13.41%。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