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 14:30 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 136 号西溪世纪中心 2 号
楼南楼 5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
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6 日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60,768,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89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52,909,79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9.95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7,858,9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935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17,927,02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068,03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7,858,9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935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0,379,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02%。
葛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379,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02%。
童存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379,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02%。
伍恒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379,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02%。
魏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379,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02%。
徐强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0,379,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02%。
沈玉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379,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02%。
刘志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379,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7,538,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02%。
夏宜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758,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
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16,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王丹、姜竹文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
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