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6-042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6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6
日上午 0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6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0 人,代表股份 81,188,2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65,287,383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28.809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4 人,代表股份 15,900,9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7.0166%。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95 人,代表股份 15,97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47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 81,135,9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56%;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57%;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9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5%;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3%;弃权
同意 81,135,9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56%;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57%;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9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5%;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3%;弃权
同意 81,135,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52%;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61%;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9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7%;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2%;弃权
决结果如下:
同意 15,95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714%;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337%;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9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7%;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2%;弃权
本议案关联股东胡精沛先生、厦门哈富矿业有限公司、邹鹏先生、夏乾鹏先
生回避表决。
下:
同意 81,148,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12%;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61%;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93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0%;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2%;弃权
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81,135,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52%;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57%;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9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7%;反对 37,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3%;弃权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陈雪仪律师、姜瑶律师见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