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六: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7 00: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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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5    证券简称:*ST三六五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于2026
年6月26日(星期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90号中兴研发大楼3号楼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6日以公
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光辉先生主持
会议。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共计91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39,522,9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43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77人,代表股份1,06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621%。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人,代表股份1,86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822%。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以下决议: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同意40,09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51%;反
对4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3%;弃权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234%;反对4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32%;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3%。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0,09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234%;反对4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32%;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3%。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40,09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0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15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234%;反对2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30%;弃权20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36%。
  因2025年度亏损,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建议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也不使用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上期可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滚存到下个年度一起
进行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40,029,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527%;反对5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39%;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3%。
  《关于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9,947,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2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820%;反对6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246%;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3%。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拟报工商备案的章程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3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40,117,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0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15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47%;反对2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18%;弃权20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朱东律师和黄萍萍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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