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6-03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6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112,333,71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7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94,085,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14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18,247,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427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9,555,92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08,16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18,247,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4278%。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广
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法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顾瑜女士、杨经宇先生、陈淑英女士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议案之日起三年。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268,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14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490,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177%。
本议案表决通过,顾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275,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1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497,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511%。
本议案表决通过,杨经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415,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2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3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675%。
本议案表决通过,陈淑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淑英女士、潘明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议案之日起三年,但是连任时间
不得超过六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383,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25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05,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050%。
本议案表决通过,马淑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308,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0.18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30,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225%。
本议案表决通过,潘明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119%;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86%;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8%;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119%;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86%;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8%;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119%;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86%;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8%;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32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119%;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86%;反对 1,9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8%;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8.7059%;反对 2,1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4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059%;反对 2,12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56%;弃权 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关联股东顾瑜、杨竞忠、杨经宇、魏远海、刘汉桥、林永春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